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建议如下意见。
一、适应高等教育改革新形势,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性
1.实践教学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在人才培养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2.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是学校内涵建设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条件,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3.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是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师参与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参与校企合作,深入生产一线进修和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二、优化实践教学体系与内容,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
1.优化实践教学体系。以学生专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专业培养类型和特色,分类构建由基本素质训练、专业基础训练、专业能力训练、综合素质训练“四个层次”模块组成的,贯穿全学程的实践教学体系。
2.加大实践教学学分比例。结合专业特点和区域特色,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进一步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理、工、农、经、管、艺术学科门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文、法学科门类专业不少于15%,其中“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民族教育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要高于同类专业,并在实践教学模式上有所创新。
3.提高实验项目质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改造传统实验项目,将教师科研(包括教研)成果转化为实验项目或整合为一门实验课程,为学生提供综合性较强的实验项目,推进优势、特色实验项目建设。鼓励学生自主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设计与实验,使实验教学真正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主渠道。
4.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更新、规范实践教学内容,主动适应市场条件,深入分析相关专业就业或职业岗位发展条件,确定各专业综合实践能力培养条件。进一步打破课程壁垒,整合现有实验(实习)教学资源,推进综合性实验(实习)课程建设。强化参与式实习,减少参观性实习。
5.推进信息技术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建设学校统一的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实验教学管理与资源共享平台。基于网络教学平台,加快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广泛运用案例式、问题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全部实验实习教学效果。
6.完善实践教学考核方式与评价体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大纲条件,建立相对独立的、有明确教学条件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各教学单位根据实践教学内容的特点,制定出具体考核办法,鼓励教师积极进行实验实习课程考核方法改革,全面考查学生的操作技能、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7.加强校企合作。校企深度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推进实践与创业就业结合。各教学单位有计划的将教师派到企业进行培训学习,同时聘请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技术人员进课堂、进实验室,讲授专业课和实验实习课。
8.加强实践教学教材建设。根据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结合实际,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编写实践教学系列教材、指导书、技术操作手册等,保证每个实践环节有适用教材和实验实习指导书,增强教材的实用性。
9.丰富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和指导,强化学生的科研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级各类的学科竞赛活动及科研训练,学校将加大学科竞赛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支持力度,做好创新学分认定工作。
10.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产学研实际进行选题。鼓励各教学单位创新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鼓励教学单位聘请企事业、科研机构技术人员独立或合作指导毕业生,参与评审、答辩等环节;鼓励学生到企事业、科研机构等机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各环节管理。
三、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为实践教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实验室建设
1.统筹实验室建设规划与管理。进一步优化实验教学资源配置,构建符合学校办学规模与专业结构的开放性实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验室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实验教学中心由学校或委托教学单位管理;院级实验教学中心由教学单位统一管理,全部实验室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2.加强实验室条件建设。继续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制定《实验室评估标准》,开展实验室评估,并将考评结果与实验室建设挂钩。除考虑设备更新与补充等常规条件建设外,重点以国家、自治区、学校各级质量工程项目为依托,以项目配套资金投入支持实验建设,调动教学单位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3.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各教学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开放办法,增加开放时间,扩大开放范围和内容,切实提高实验设备的共享度和使用率。同时适应学分制教学改革,开设实验选修课程(实验项目),学生网上预约,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培养创造更好的条件。探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性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的有效途径和管理办法,强化育人功能。
4.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制定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标准,加快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积极培育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一步突出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中心的引领与辐射作用。
(二)实习基地建设
1.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思路。坚持以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为核心,稳定和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现校内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相互补充,有机结合。
2.加强校内实习基地建设。科学规划,加强海流科技园区和萨拉齐科技园区建设,完善实践教学条件,以满足多数专业的综合性实习。加大教学单位所属的农场、林场、机械加工厂、兽医院、木工厂、乳制品实验厂等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力度。
3.巩固与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各教学单位要主动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加强联系,探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使每个专业都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加大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力度,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条件。学校制定《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建设标准》,遴选一批受益面广、长期稳定、实习效果好的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4.加强校外科研基地的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教育功能,发挥我校科研团队、专家学者的科研基地作用,教学、科研相结合,科研反哺教学。充分发挥依托农业部岗位科学家及试验站建设的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在产学研方面的育人作用。
5.加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深度合作,推动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完善建设方案。规范基地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完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促进实践基地开放共享。
四、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
1.加强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各教研室条件教师加入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承担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任务。学校将教师进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列入整体师资培养计划,建立聘请政府、企业(行业)专家与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机制,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校企互动,协同育人。
2.科学设岗定编,保障实践教学队伍稳定。逐步配齐配强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完善考核办法,提高其业务水平,保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持续发展。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实践教学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调动实践教学人员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实践教学制度建设与过程管理
1.进一步完善实验室与实习基地管理、实验人员管理与考核以及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等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实践教学工作各环节均有章可循,形成有效的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
2.严格执行实践教学计划。各教学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按大纲条件落实好教学任务、指导教师、经费、场所和考核等各实践环节,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学时数和质量,并定期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效果评价。
3.加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运行经费投入制度化。学校建立实践教学经费投入效益评估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学校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确保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加大实验教学中心和实习基地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开放、学科竞赛等专项经费投入力度。
4.改善实践教学管理手段。探索和改进实践教学管理模式、方法,建设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实现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
5.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制定细则,确保学生校内外实践教学的规范、安全。加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及安全。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的条件,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深化实践教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工作的重点,系统设计各专业具体实践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确保学校实践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不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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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5日